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就我院2019年清明节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19年4月5日(星期五)至4月7日(星期日)放假,共3天。
二、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前后的教学工作,严格考勤管理,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2.放假期间,各院(系)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3.相关单位应加强值班、值宿工作,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盗、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校园平安。
4.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假期安全。
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