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人文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第一条 为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个性发展,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长春人文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科学生转专业是指由当前修读专业转成修读另一个专业。仅适用于全日制本科起点学生。第三条 转专业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育人为本,兼顾专业培养规模...
为深入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及时掌握一线教学动态,不断推进教风、学风建设,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听课人员学校党政领导;教务处、人事处成员;各基层院部的院长、书记、副院长、院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系主任、副系主任(以下简称院部党政领导)和全体专职教师。第二条 听课要求听课人可通过随机听课和重点听课的方式,自行选择听课时间、地点和科目,也可参加集体听课。学校党政领导、...
长春人文学院教师指导学生专业竞赛资助与奖励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深化“五育”并举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学生的思辨能力与实践动手能力,实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的目的,进一步规范学生竞赛资助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的学生竞赛是指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附件1)和吉林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附件2),以上赛事目录以最新更新为准。目录以外的专业竞赛项目,需...
长春人文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管理工作,全面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学校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为依据,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特制定本办法。一、毕业论文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一)本科生毕业论文是人才培养方案中一个重要的综合性实践环节,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锻炼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有效手段。(二)我校本科...
长春人文学院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工作,保证学生的学习效果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维护课程成绩的准确性、严肃性、科学性,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课程成绩是教师对学生学业水平的评价结果。课程成绩管理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教学管理部门对课程评定标准与结果有指导和监督的责任。第二章 课程考核范围和考核方式第三条 课程考核范围包括...
长春人文学院关于应征入伍学生学业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认真做好我校应征入伍大学生学业管理等工作,根据国家和吉林省关于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复学时,学生回到入伍离校时原专业相同年级学习;原来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相近专业学习;学习确有困难的,可适当申请延长学习时间,最长不超过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第三条 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被退回或因身体原因不宜在部队服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