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考课程申请表
《课程名称》课程考核质量评价
《课程名称》课程考核合理性审核记录
毕业论文学生指导手
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手
毕业论文学生自检入口使用说
长春人文学院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办法》和有关规定,为保证我校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质量,现结合学校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按下列学科门类授予: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第三条 本科学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毕业论文(设计)和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的...
2020级实习相关表
学业警示通知书(新)
长春人文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第一条 为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个性发展,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长春人文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科学生转专业是指由当前修读专业转成修读另一个专业。仅适用于全日制本科起点学生。第三条 转专业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育人为本,兼顾专业培养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