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人文学院
20 -20 学年第 学期学业警示通知书(存根)
院系(公章)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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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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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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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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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不及格课程门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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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不及格课程学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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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警示内容 |
根据《长春人文学院成绩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每学期超过4门课程没有获得学分者,给予学业警示。
学生(签字): 院系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院(系)与家长联系情况说明 |
院系联系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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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由院(系)负责填写,并保存。
长春人文学院
20 -20 学年第 学期学业警示通知书
院系(公章)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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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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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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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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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不及格课程门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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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不及格课程学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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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警示内容 |
根据《长春人文学院成绩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每学期超过4门课程没有获得学分者,给予学业警示。
学生(签字): 院系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注:本表由院(系)负责填写,发给学生本人或家长(监护人)。